荷兰阿姆斯特丹 - EQS Newswire - 2021年3月31日 - 继2021年2月16日通知可获取(i)提案,(ii)提案的第一次增编和修订("第一次增编")和(iii)经第一次增编修订的提案("第一次经修订的提案")后,特此通知Steinhoff国际控股有限公司("公司")的特定债权人("计划债权人"),第一次经修订的提案已被第二次增编和修订(简称"第二次增编"),并且现在可获取(i)第二次增编和(ii)经第二次增编修订的第一次经修订的提案连同附件("经修订的提案")。
1 查阅第二次增编和经修订的提案
第二次增编、经修订的提案及其附件已公布于www.SteinhoffSettlement.com及www.steinhoffinternational.com上。请填写开普敦西开普省南非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的申请表来获取。
本通知之翻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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